中心介紹

木材品質檢驗中心

成立目的

中華木質構造建築協會為積極推動國產材之木質材料的品質驗證及進口木質材料品質檢驗,因此設立木材品質檢驗中心,希望藉由檢驗中心專業的化學與儀器分析能力,提供國內產業在製程品質管理及成品檢驗,完整、公正、正確及有效的檢驗服務,提昇整體木質材料產品的品質,確保消費者的權益。並且提供木材保存相關諮詢服務、教育訓練與合作計劃,協助國內廠商提昇產業技術及研發量能。

為確保檢驗服務之公正及正確性,在此提供木材品質檢驗中心檢驗程序及原則,以供檢驗中心、送檢單位及消費者等作為依循的準則,以利各項檢驗服務的順利進行。

 

服務內容

(一) 協助國內木材防腐產業界及木質材料產品的品質提昇。

(二) 提供木材防腐處理及各類木材、木質材料及木質板類品質檢驗。

(三) 協助廠商申請品質標章驗證的依據。

 

檢驗項目  (TAF認可項目 展延申請中)

(一) 防腐處理木材:

依據CNS14730 檢驗 防腐處理後木材之防腐劑吸收量(防腐處理材)

依據CNS14495 檢驗 木材防腐藥劑之有效成分(防腐處理藥劑)

1. CCA、CuAz、ACQ、硼化合物防腐藥劑檢驗

2. CCA、CuAz、ACQ、硼化合物防腐藥劑處理材藥劑吸收量及滲透度檢驗

3. OIT、CMIT、MIT防霉藥劑檢驗

4. 專人協助現場有效樣本採集服務。

(二)  木材、木質材料及木質板類等:

依據CNS各項標準 檢驗木材之相關試驗

  1. 木材樹種鑑定,木材品等區分,木材比重,含水率,各種強度之測定,收縮與膨脹率之測定等。
  2. 單板層積材(LVL)及集成材(Glulam)等木質材料之比重,含水率,膠合性能及各種強度性能等之測定。
  3. 普通合板,化粧合板,其他合板類,粒片板,化粧粒片板,纖維板,化粧纖維板等之比重,含水率,膠合性能,各種強度性能之測定。
  4. 熱處理木材之各種性能,包含抗收縮效能,質量減低率,抗彎性能,色差等之測定。
  5. 木質地板類,包含條板地板,方塊與鑲嵌地板,複合木質地板等,比重,含水率,尺度,收縮率,膠合性能及強度性能等之測定。

(三) 木材防腐防蟲效能試驗:

依據CNS15756 檢驗 木材經其他處理後,對於抗白蟻性能之試驗

依據CNS15697 檢驗 木材於腐朽菌攻擊後,所引起之質量減少率之試驗。

 

品質管理

(一) 品質政策:

為確保木材品質檢驗中心品質保證制度之管理與相關業務之執行,能夠適切且有效地運作,並持之以恆,特訂定品質政策,作為木材品質檢驗中心在執行品質保證制度及訂定方針之依歸。內容包括:

1.公正—提供中立、獨立之判斷。

2.專業—以高專業之人員,提供專業化服務。

3.正確—以精密設備、正確操作流程等使送檢單位得到正確數據。

4.保密—保護送檢單位有關資料。 

(二) 品質管理系統:

  1. 管理制度:訂定相關人員之職掌及組織圖與權責隸屬關係,管理階層應對木材品質檢驗中心之運作予以監督,當發現其運作偏離品質系統時,應即時採取矯正措施及預防措施。
  2. 人員及技術訓練:訂定人員訓練作業程序,提供員工及新進人員對木材品質檢驗中心工作的基本知識和專業技術有所了解。
  3. 儀器設備及環境條件管制:
  1. 訂定設施與環境條件管制作業程序,確保木材品質檢驗中心執行檢驗過程中,設施環境條件不受外界的干擾,以免環境影響檢驗正確性。
  2. 訂定設備維護與管制作業程序,說明木材品質檢驗中心之主要設備及其校正週期,並保障取樣、量測及試驗設備之準確性。
  1. 不符合測試之管制程序:當木材品質檢驗中心之試驗的任何過程或結果不符合其程序或送檢單位同意的要求時,應採取適當措施及程序處理。

圖 不符合測試之管制程序

  1. 改進:木材品質檢驗中心應運用品質政策、品質目標、數據分析、管理審查及矯正及預防措施等,持續改進其管理系統的有效性。木材品質檢驗中心管理系統之有效性,可以透過各種活動予以鑑別,例如:不符合工作的管制、內部或外部稽核、管理審查、客戶回饋或人員發現等。

  1. 矯正及預防措施:對品質異常及不符合品質系統要求之事項,應建立一個改善的標準程序及方法,以即時採取適當措施矯正,並預防異常現象再發生。而當技術作業或品質系統之不符合經鑑別與矯正,再經由木材品質檢驗中心管理階層檢討後,依照檢討之必要性,決定是否採取預防措施,以避免不符合事項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