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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於籃球場地之木地板應具備之條件

應用於籃球場地之木地板應具備之條件

                                                                                                   楊德新

 

最近常被詢問適合作為籃球場的地板主要是那些?具有甚麼樣的特性?以及是否有可能的替代材料或是國產材是否有應用的可行性?以往在體育場的地板用材部分,可以看到多以木材為主,因其具有緩衝性,減震的效果可避免運動員受傷,此外摩擦係數、防滑性、光澤度、反彈等條件亦多有考量,除材料本身外亦與地板整體結構有關。本文參考國際籃球總會The International Basketball Federation, FIBA所制定有關地板的標準要求說明,供國產材欲應用時可選擇具相近特性者參考。依FIBA對於地板的選擇,主要可分為三項:1. 財務考量(Financial considerations);2. 技術規範(Technical specifications);3. 運動功能Sporting functionality。其中財務方面考量者包含場域空間以及安裝與維護的成本,技術規範則包含了從合格的供應商處採購材料和並由經驗豐富者進行地板結構的裝設。於材料選項的問題,則可由材料可發揮的運動功能進行評估。

運動功能(Sporting functionality)基本上應該要符合次述的要求:

  1. 彈性(Elasticity),地板應具有可減少影響運動員肌肉與球的表現之彈性性能,使地板能夠降低跑步的衝擊性力與彈跳能力。
  2. 點彈性(Point elasticity),係指地板上的構成材料必須具有一致性。
  3. 區域彈性(Area elasticity),係指地板底層需有穩固的托梁。
  4. 均勻性(Uniformity),係指比賽場地必須具備完全的水平。
  5. 衝擊吸收能力(Shock absorption),地板須具備衝擊吸收能量,避免過度堅硬而將衝擊能量反饋給運動員。
  6. 變形(Deformation),係指地板的彈性、粘性和厚度如何響應運動時之外力。
  7. 表面摩擦力(Superficial friction),不同的運動場地需求有所對應之摩擦係數最適值,基本上是要能使運動員於場地上移動時不致發生移動扭傷之風險。
  8. 球彈跳之均勻性(Ball bounce uniformity),係指地板不應吸收過多的彈跳以致難以打球,並且整個表面必須具有一致性。
  9. 顏色(Color),係指地板顏色不可過於明亮,光反射係數約在0.25-0.50之間,以便球場之各項標記清晰可見。
  10. 隔熱性(Thermal insulation),隔熱可增加舒適度並減少能源消耗。
  11. 隔音性(Acoustic insulation),隔音性係指須確保跑步、跳躍或彈跳球不會引起過度振動。
  12. 安全指引(General safety guidelines),包括耐火性、無有毒物質逸散、可承受運動器材負荷之能力以及不可有分裂之碎片等。

以上12項主要為運動功能所需,有關於材料特性上可知包含彈性、衝擊吸收能力、變形、摩擦力、均勻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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