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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膠合時,如何利用膠合結構的破壞形式來調整膠合操作條件?

膠合結構體為兩個材料藉由膠合劑結合在一起,此結構內部存在五種不同的強度區域 (膠合強度五環說,如圖所示)。其中Fw-1及Fw-2分別代表兩個被膠合材的材料強度,Fc為硬化後膠合劑的強度,Fv-1及Fv-2則分別代表兩個界面的強度。

結構體承載外力時,此外力由結構整體共同承擔,並於結構體內部產生抵抗應力,當局部應力大於局部強度時即發生結構體的破壞,也就是說膠合結構體的破壞將由最弱的部位發生。

若膠合結構體的破壞發生在Fw-1及Fw-2,也就是完全由木材破壞,代表選用的膠合劑及膠合操作所產生的強度大於木材強度,此為一個良好的膠合結果。

若破壞發生在膠合層 (Fc),代表膠合劑本身強度不足,如果選用的是熱塑型膠合劑,可能是採用的膠合劑的分子量太小,此時需要協調供應商更換膠合劑。若是熱硬化型膠合劑則主要是硬化不完全,造成的原因包含硬化劑添加量不足、熱壓溫度及熱壓時間不足等諸多因素,此時應先檢討膠合操作條件。

若破壞發生在膠合界面 (Fv-1、Fv-2),此代表界面的膠合強度不足,此時先要檢討所選用的膠合劑是否正確,與被膠合材表面是否有足夠的親和力,其次要檢討被膠合材的表面是否存在油脂、蠟、精油或其他影響膠合劑濕潤或硬化的成分,也就是要檢討被膠合材表面是否已獲得妥善的處理。

 

文章提供:劉正字名譽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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